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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身边的榜样】李科:不惰寸功勇担当,满怀正义守初心


李科,1982年2月出生,现任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,一级检察官。从检以来,他两次被评为泉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,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。所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,2021年因办理洗钱案件成绩突出获评福建省打击洗钱犯罪“有功个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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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难而上,

    他是敢啃“硬骨头”的检察官


自独立办案以来,李科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,并且办理一批重大、疑难、复杂、有影响力的案件,尤其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他参与办理黑恶犯罪案件11件51人。还曾办理王某某等46人系列特大网络传销案,该案下线会员共计35万余人,遍及全国31个省市及新加坡、马来西亚等国家,卷宗多达100多册,涉案金额50亿余元。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,李科连续加班3个月,就该组织层级认定、各犯罪嫌疑人行为作用、非法获利计算方式等焦点问题数十次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开展讨论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,最终顺利将该案提起公诉。庭审过程中,李科连续出庭3天,成功应对30多名辩护人,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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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于监督,

    他是坚定履职的检察官


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李科始终不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,注意审查是否遗漏事实或遗漏犯罪嫌疑人,通过追捕、追诉等监督手段,努力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。在办理单某某贩卖毒品案中,通过审查单某某微信账户中的数千条交易明细,他发现其可能涉嫌多起贩毒事实且存在洗钱犯罪的可能,后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追加认定8起贩毒、2起洗钱事实。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,单某某承认全部指控事实,提起公诉时认定的事实及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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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定信念,

    他是为民办案的检察官



从检以来,李科始终牢记“为人民司法”的初心使命,“我们司法人员不能成为冰冷的办案机器,办理案件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,”李科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。他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,发现该案涉案双方系邻里关系,常年交往密切,本次矛盾系偶发性矛盾,双方基于面子问题无法调解,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他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,通过走访村委会、联系双方共同的朋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等方式,把循循善诱贯穿于向当事人的释法说理之中,最终案件办结的同时促成双方矛盾的化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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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虽远,行则必至;志虽艰,修则必刚。从检十多年,李科始终坚守自己作为检察干警的职责和使命,勇于担当,初心未改,努力践行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清廉”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,展现新时代新青年的风采!


【end】




文案 | 刘晶晶

编辑 | 庄汐蓥

审核 | 张   凯、王璜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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